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政策内容: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
政策依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受众范围: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
标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政策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52-2688744
惠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分中心:0952-30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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