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工作,增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工作的有效性,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质量,切实让优质培训资源来承担培训任务,根据自治区九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宁人社发〔2019〕49号),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市“三支一扶”培训工作定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治区内党校、行政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都可以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和资料要求
参加遴选“三支一扶”培训定点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机构资质。法人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相关证书,办学许可证。
(三)近三年参与“三支一扶”培训或类似培训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培训班次、人数、培训效果等);
(四)近三年有过开展大型培训项目的业绩证明。附主办部门文件或培训协议或中标通知书。
(五)师资证明(主要包括职称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三支一扶”岗前培训方案。分支医、支教、支农扶贫和水利三个项目分别制定。
(七)培训机构简介和其它证明材料。
三、遴选程序
我市“三支一扶”培训工作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由我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在网上公示遴选通知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及时提交资料。
(二)我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确定1家机构开展“三支一扶”培训工作。
(三)将遴选确定的“三支一扶”培训机构名单,通过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备案。
(四)凡经遴选入围的“三支一扶”培训定点机构可承担我市的“三支一扶”培训任务。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18日前;
地点:将所需资料报我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和标准。要严格按照遴选认定条件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遴选认定。
(二)从严遴选定点机构。凡因平时在培训质量、培训收费以及其他行为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不按规范要求备案、培训时间不够,学员考勤及到课率低的;在培训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遴选。
联 系 人:艾羽轩、尤苗苗
联系电话:0952-2012792
石嘴山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