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2-00575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2〕63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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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文字解读:
图文解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编制水安全保障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保障市委、市政府打造先行区建设排头兵谱写美丽石嘴山新篇章宏伟蓝图顺利实现,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系统分析水安全状况及面临形势,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投资安排和保障措施,完成了《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今后五年指导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水安全保障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石嘴山市水利工作坚决有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为目标,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河湖长制为统揽,深入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统筹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农村排水“五水共治”,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为石嘴山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如期与全区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专栏1:“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 | “十三五”规划 | 完成情况 | 属性 |
1 | 一、二、三产供水保证率(%) | 75、95、95 | 75、95、95 | 预期性 |
2 | 年取水总量(亿m3) | 12.56 | 12.761 | 约束性 |
3 | 万元GDP用水量(m3/万元) | <180 | 171 | 约束性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21 | 26.1 | 约束性 | |
4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 | <39 | 30 | 约束性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20 | 20 | 约束性 | |
5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2 | 0.526 | 约束性 |
6 |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7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8 | 98 | 预期性 |
8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25] | [25] | 预期性 |
9 |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km2) | [371] | [409] | 预期性 |
10 |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0 | 100 | 约束性 |
注:1.年取水总量包含市辖区内农垦及其他单位取水;
2.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不变价计算,下降率相对于2015年计算;
3.指标带[ ]为5年累计数,其余为期末达到值。
大力推进资源水利建设,展现节水型社会新风貌。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控,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年取水总量控制在12.7亿立方米左右,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71立方米以下。推进取水口核查工作,核查填报596个取用水单位,1973个取水工程。严格水资源税征收管理,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广实施农业灌溉节水改造工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6。推进工业企业节水,规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规上节水型企业覆盖率20.6%。着力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9%。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覆盖率85.2%。
大力推进工程水利建设,打造社会经济发展新支撑。黄河宁夏段二期治理全面完成,黄河石嘴山段堤防达到20年一遇洪水标准。完成了汝箕沟上段、大峰沟城区段、平罗县大水沟上段、惠农区柳条沟下段等山洪沟道治理,初步形成了“导、拦、滞、泄”为一体的贺兰山东麓防洪减灾体系,城市区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沙湖与星海湖水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镇朔湖排洪渠等工程。配合推进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水源工程,实施了石嘴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和第二、第三、第五水厂水质提升等工程,有效增强了全市水资源调配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完成水利投资32.6亿元,再创新高。
大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百姓共享水利发展新红利。完成平罗县南部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星海镇星海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了5.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实施了银北百万亩盐碱地改良、中低产田改造、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程,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39万亩,改造中低产田4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5万亩,为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五连丰”做出重要贡献。
大力推进生态水利建设,厚植城市转型发展新底色。全面完成河湖岸线划定工作和《石嘴山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6大建设任务。提标改造6座并新建4座污水处理厂、取缔14个工业直排口、治理1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新建典农河流域多处湿地、实施星海湖水生态治理等8大工程,完成27项水源地清理取缔任务。全市重点水域水质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第三、五排水沟入黄口水质达到IV类,沙湖水质从劣Ⅴ类提升到Ⅲ类,黄河石嘴山段出境断面水质连续五年稳定保持在Ⅱ类,河湖健康不断向好发展。五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9平方公里,盐碱地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水土资源保持能力明显提升。累计关闭自备井169眼,地下水开采总体达到采补平衡,超采状况有效缓解。
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科技创新驱动迈出新步伐。实施了水资源实时监测项目建设,对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实现在线观测,完成了市水务局防汛会商室信息化建设,建设了大武口区防汛应急预警平台。利用水利厅“水慧通”系统进行文件收发以及公文处理,市、县(区)级水务部门已经使用的“互联网+水利”办公系统共计10余项,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大力推进管理机制建设,深化水利改革实现新突破。制定出台了《石嘴山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重点河湖管理全覆盖。全面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全区率先出台《石嘴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调整石嘴山市非居民用水中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落实分类计价制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晰,工程确权率和发证率达100%;推进水权确权试点改革工作,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登记并颁发使用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吸引市场融资和社会资本8.87亿元。
大力发展水文化载体建设,山水文化宣扬有了新形式。积极开展山水文化生态旅游建设,打造了沙湖旅游文化健康产业示范园、中华奇石山、北武当寿佛寺景区、星海湖主题公园、沙湖众创小镇等一批以山水为载体的文化旅游景点,打造了以民俗特色、湖泊湿地、非物质文化、大漠风光等为载体的生态旅游系列产品。加强了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星海湖国家湿地公园、红柳生态园、银杏生态园等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大沙湖旅游区,促进沙湖与大武口区融合,推进环星海湖综合开发,打响“观景沙湖·休闲星海”旅游品牌。以文化馆、湿地公园、科技馆、博物馆等公众游憩地为依托,建成多处生态科普知识基地,设置各类科普宣传栏(牌),图文并茂地展示了森林、湿地、生态、环保、科技等相关知识。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步入加快推进期,美丽新宁夏建设跨入新篇章,石嘴山水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但机遇大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仍处于发展战略机遇期。
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共建“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实施国家水网、强化河湖长制、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数字化发展等水安全保障建设重要安排,以及自治区“五个区”战略定位、“一带三区”总体布局、九大重点产业决策部署、“四权”改革和“四水同治”任务安排,赋予了石嘴山水利良好的政策机遇、发展机遇和市场机遇。
石嘴山市委、市政府强调要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打造先行区建设排头兵,加快谱写美丽石嘴山新篇章,提出了建设“六市”的奋斗目标、“七个着力”的决策部署和“八个奋进突破”的任务安排,给石嘴山水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树立了新标杆。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市委发展蓝图和市政府部署安排,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仍存在较大不足、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供水网络不完善。全市万元GDP用水量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用水效率不高,农业用水占比大,用水结构不优。城乡供水仍以地下水源地为主,多源互济的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尚未形成。灌溉高峰期农业供水紧张、调蓄能力不足,高效节水灌溉覆盖率低。随着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石嘴山市供需水矛盾将更为突出,水资源制约作用将更加凸显。
二是水生态空间萎缩,治理任务艰巨。黄河滩地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仍存在滩地种植行为。沙湖、星海湖水体流通性差、鸟类栖息地环境不佳。贺兰山山地林草植被稀疏、生态脆弱、土地风蚀严重、山洪频发;河东土地风蚀沙化较为严重,生态保护和修复用水紧缺、矛盾突出。今后一段时期,石嘴山市河湖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治理等任务艰巨。
三是局部河湖水质不稳定,水环境治理难度大。沙湖、三五排入黄口断面平均水质虽已达标,但部分月份仍有超标现象发生,水系水体水质稳定性差。市域内湖泊湿地水体循环不足、点源面源污染较为严重、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污染防治任务重难度大,区域水环境治理有待加强。
四是防洪工程标准有待提升,非工程体系尚不完善。黄河石嘴山段城乡防洪标准仅20年一遇、贺兰山东麓城市段及工业园区防洪标准仅50年一遇,与《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规划》(2020—2025)、《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规划》和《纲要》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现状主要拦洪库缺乏工情监测、部分山洪沟道未建设山洪监测设施,防洪信息采集覆盖率、自动化率不高,设备故障率逐年增加,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尚不完备,软硬件系统需要更新提升。
五是水行业管理机制不完善,水治理能力有待提高。水资源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再生水回用缺乏制度保障,水权水价水市场水交易改革不到位,难以全面调动用水者的节水动力,区域经济发展还受水资源紧缺制约。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不彻底,供水服务和保障能力不足。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河湖岸线管控、水利设施建设质量、资金及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管理等制度及监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入黄排水沟、干支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尚未形成,有待建立完善。
六是水文化保护、传承和宣传不足。由于重视不足,部分历史文化载体难觅踪影,如明代黄河运河文化已荡然无存,唐、清时代建成的唐徕渠、惠农渠等古渠也几经改迁,其保护、传承遇到极大阻碍。黄河石嘴山段游荡性河道治理传统技术人工卷埽、草土进占等缺乏保护和宣传,近年的四排口锁坝工程、河东分散扬水及生态移民灌区变迁等亟需加强留存和保护。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和石嘴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四水四定”,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先行区建设排头兵、谱写美丽石嘴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保障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进入新发展阶段对水安全不断提高、日益多元的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切实解决人民关心的水忧水患水盼问题,综合提升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供应、水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水文化弘扬等方面的保障能力。
节水优先、量水而行。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改革用水制度,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
系统治理、人水和谐。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城市乡村、水下岸上,系统解决水问题。给水域以最适空间,给水生态以最大保护,给水环境以最小污染,构建生态良好、循环畅通、蓄泄兼顾、多源互补的河湖水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规划引领、项目带动。突出规划的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约束性作用,在规划引领上求突破,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准确定位,科学谋划项目,在项目带动上求突破,谋划实施一批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建立创新协同机制,在协同发展上求突破。
两手发力、强化监管。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两手协调发力共同营造良性的水利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引导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要求相适应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生态和水环境保障体系、水利行业监管体系,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显著增强。
水资源效能明显提高。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81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高效节灌率达到44%。
城乡一体化供水基本形成。建成城乡供水大数据中心,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互联网+城乡供水”全覆盖,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造。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80%。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湖生态流量合理保障,主要河湖有水有鱼、有草有沙、有鸭有鸟,黄河干流出入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剔除地质本底因素),重点湖泊和入黄排水沟水质全面达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高。黄河及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提标升级,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黄河城市段、贺兰山东麓城市段及大型企业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黄河一般河段、贺兰山东麓其他段落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现代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水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2%以内。
水管理服务能力切实增强。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安全风险监管体系有效提升,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预期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90%,重点取用水户监管率95%以上。水安全保障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2 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主要指标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水资源高效利用 | 1 | 取水总量控制 | 亿m3 | 12.56 | 12.81 | 约束性 |
2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 | 26.1 | 17 | 约束性 | |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 20 | 10 | 预期性 | ||
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526 | 0.58 | 约束性 | |
4 | 城市再生水回用率 | % | 50.9 | 80 | 预期性 | |
5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8 | 99 | 约束性 | |
6 | 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率 | % | 95 | 100 | 预期性 | |
水旱灾害防御 | 7 | 城市防洪达标率 | % | 90 | 预期性 | |
8 | 水旱灾害年均损失率 | % | 0.3 | 0.2 | 预期性 | |
9 | 黄河堤防达标率 | % | 75 | 100 | 预期性 | |
水生态环境保护 | 10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km2 | / | 150 | 预期性 |
11 | 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水利行业监管 | 12 |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 | — | 90 | 预期性 |
13 | 重点取用水户监管率 | % | — | 95 | 预期性 |
注:1.指标9堤防达标率是指Ⅴ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2.指标12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是指划定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明确了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河湖数量占重要河湖总数量的比例;
3.指标13重点取用水户监管率是指规模以上重点取用水户监管比例,其中重点取用水户是指年取用水规模达到5万吨及以上企事业单位、设计灌溉面积0.2万亩及以上灌区等取用水户。
(四)总体布局
按照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形成“四水保供、两脉防灾、五湖宜居、多点清洁”的水安全保障总体布局。
四水保供:构筑“四线保障黄河水、合理利用地下水、互通调节用洪水、改善生态用中水”的供水布局。即西、北分别以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石嘴山支线工程和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供水工程提供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保障,中以第二农场渠、唐徕渠、惠农渠为河西灌区、东以银川都市圈城乡中线供水工程为河东灌区提供农业用水保障。封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合理利用地下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调度洪水、中水资源用于生态补水。
两脉防灾:西以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东以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构筑防洪减灾安全屏障。
五湖宜居:打造沙湖、星海湖、镇朔湖、姚西湖、瀚泉海五湖秀美、生物多样,河西、河东灌区现代生态的水生态安全格局。
多点清洁:构建“一河、两湖、三沟、五地、六口多点清洁”的水环境布局。即:严控一河(黄河)、两湖(沙湖、星海湖)、三沟(典农河、第五排水沟、三二支沟)、五地(五个集中式水源地)、六口(麻黄沟、柳条沟、正谊关沟、都思兔河、三五排入黄口、二污排放口)的水环境质量,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制度,以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节水增效、集约高效为目标,坚持总量严控、结构优化、用途管控,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益,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以农业节水为重点,深挖工业节水潜能,推动水资源利用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高效转变。以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为驱动,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实现人水和谐、地水相宜、产水适配、城水协调,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用水总量严控在《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确定的12.81亿m3以内,不断优化用水结构,切实加强用途管制,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充分发挥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引导作用和倒逼机制,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石嘴山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以水定人定城。引导人口和城镇科学布局合理发展,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合理控制城镇发展规模,推进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红果子镇、陶乐镇、星海镇等中心镇、重点镇集聚发展,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空间格局。逐步提高生活用水保障能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生活用水标准差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向往,着力保障宜居宜业幸福市建设。
以水定产。以水资源为驱动,积极引导“9+3”重点产业和“六新”产业科学错位布局,优化调整产业格局,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业准入,有序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经济结构逐步完善。按照“节水促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提升石嘴山市工业用水效率,控制工业用水需求合理增长,大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扩规提质、开发区提档升级,着力保障工业转型样板市建设。
以水定地。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合理控制灌溉规模。坚持适水种植、量水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幅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障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用水。增加生态用水,维系灌溉绿洲生态健康,保障现有林草地及年均10万亩新增营造林用水需求,提升生态碳汇增量,着力保障乡村振兴特色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2025年灌溉面积控制在181.2万亩左右(含农垦集团及其他)。
(二)深化用水权改革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以水资源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深化用水权改革,破解用水结构不优问题,扭转用水方式粗放问题,解决用水效率低问题,推动水资源利用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高效转变。
严守水资源总量红线。严格落实《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细化石嘴山市用水权管控措施,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布的农业、工业、服务业用水定额。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严禁人造规模化水面景观,确保生态基流稳定。市政府对县区水权收储指标进行统一调控,建立保障刚需用水、市场交易调控、丰枯风险应对机制。强化市域内水资源预警管理,实行水资源超载预警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行用水后评估制度,对用水权实行动态管理。
精准核定用水权。推进农业用水权应确尽确,打通农业水资源确权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农业和生态绿化取水许可,明确每一个支渠口确权单元,完善计量设施,建立智能化计量体系,由专业节水单位维护取用水设施,开展农业节水。工业用水权全面确权,全面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根据区域工业用水总量,确权到用水企业,无用水权指标的用水企业一律到市场购买用水权,未取得使用权的用水企业停止取用水。农业用水权有效期为5年,工业企业用水权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合理确定用水价。落实用水权基准价制度,根据自治区发布的用水权交易基准价,细化完善市域、行业、灌域、用水户间用水权交易基准价,作为用水单位有偿取得用水权的依据,开展市场交易的基准。用水权交易价格以市场调节为主,但不得低于用水权基准价。用水单位有偿取得用水权。深化水价分类改革,实行“阶梯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全量征收水资源税,完善水资源税收入分配使用机制。
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搭建用水权市场交易平台,强化用水权市场交易管理,出台石嘴山市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管理细则。建立政府收储调控机制,县区可在用水权市场适量回购、出售、储备部分用水权。建立用水权交易激励机制,全面实行农业节水精准性、直通式返还给节水农户制度,对“零排放”工业企业和节水型达标企业,经验收达标后给予当年20%的水资源税奖补。建立用水权投融资机制,创新节水改造及用水权收储交易投融资方式,建立“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直接参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及运行养护。
建立监测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测计量能力,建设覆盖全面、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加大干渠直开口和末级渠系计量设施改造力度,推广农业自动化、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灌溉流量监测。加强用水权市场交易监管,建立用水权交易评估机制。加大水政执法监管力度,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推进涉水公益诉讼全覆盖。
(三)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大力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普及,加大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深挖全程全产全域全民节水潜力,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自觉的绿色生产生活用水方式,以用水方式转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
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升改造骨干灌排工程,完善干渠直开口和末级渠系计量设施,开展灌区信息化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2025年引黄灌区支渠直开口监测计量率达到95%,末级渠系监测计量率达到90%。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扩大节水高效作物比例,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2025年全市高效节灌率达到44%,逐步构建节水型、生态型、绿色发展型的现代农业灌溉体系,形成“以水定产、工程辅助、农艺推广、协会自治”的农业节水模式。
推进工业节水增效。以平罗工业园区和石嘴山经开区为重点,加快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新设备、新工艺,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关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型企业。制定石嘴山市工业用水权基准价,全面征收工业用水权使用费,以工业水价改革、定额管理、精确计量等方式,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到户、节奖超罚”的工业节水模式。
推进城镇节水普及。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优化城镇供水管网布局,对老城区陈旧、漏损管网进行节水改造。全面加强城镇生活用水计量控制,严格落实阶梯水价,推进农村生活用水计量。推进服务业节水改造,合理限制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对非人体接触用水依法强制实行循环利用。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实施城镇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合理利用多种水源。逐步建立“管网高效、节具普及、一户一表、节水减排”的城镇节水模式。
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深入推进落实宁夏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鼓励各相关领域、行业、部门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建设节水教育基地,并积极有效地利用基地开展节水教育活动。以“节水意识增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节水效果显著、监控管理严格”为标准,以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建设为引领,推进各行业节水型机关建设。继续开展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家庭等大中小微型多种载体并举的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
四、建设石嘴山市现代水网体系
以国家水网和宁夏水网建设为契机,按照“开源节流并重、大中小微并举、挖潜新建同步”的基本思路,以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为关键节点融入国家水网,以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中线供水工程为主干融入宁夏水网,统筹治水、兴水、用水、节水,织密市、县水网,着力构建“城乡一体、水源互通、丰枯互济”的现代化水网体系,进一步提升水资源调控保障能力,提高水资源供给质量、效率和水平。
(一)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
积极融入国家骨干水网建设。黑山峡水利枢纽是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的关键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是“四横三纵”国家水网框架及水资源配置格局的重要支点,平罗县河东地区是规划的重点移民安置区之一和黑山峡生态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罗县要扛起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进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落实移民安置区的选址、土地开发等工作。
搭建市级骨干供水网络。加快推进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石嘴山支线工程和惠农区黄河水厂(黄河河心泵站)扩建工程,融入宁夏骨干供水网架,搭建石嘴山市骨干供水主动脉,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解决供水水源单一和水质不稳定问题。
实施供水网络提升工程。落实“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市、县责任。以自治区骨干供水网络为大水源,按照“补节水短板、建骨干工程、构区域水网”的基本思路和“优水优用、高水高用”的基本原则,实施“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的高质量供水安全保障战略,加快完善城乡配水管网智能化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农村人饮安全保障建设,推动城乡生活同网、同质供水,推进城乡供水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确保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重点推进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石嘴山受水区配水管网工程、三县区“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供水水源工程和惠农区盐湖沟及三三支沟提水工程。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强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石嘴山支线建成后大武口区和平罗县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管好用好第一、二、三、四水源地和安保、抗旱应急水源井,构建水源连通、多源互补、城乡一体的供水安全保障网络体系。
(二)稳步实施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
以自治区建设现代化灌区示范区为依托,实施农业“控灌减水”战略,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农业灌溉向集约型、高效型、生态型转变,不断提升灌溉保障能力,有效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建设石嘴山市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实施青铜峡灌区石嘴山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消除病险“卡脖子”工程,完善量测水设施和灌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水价水权制度改革和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大武口区、惠农区和平罗县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积极完善平罗河东灌区田间配水工程,保障区域农业生产用水,助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为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提供用水安全保障。
实施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灌溉提升改造工程。整合区域内现有灌溉设施,优化供配水方式,完善监测监控体系,田间实现以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实现计量精准化、灌溉智能化、管理现代化的现代化灌溉模式。
实施地下水取水井关停后替代水源工程建设。依据《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0—2025年)》中划定的保护区、关联区、延伸区,结合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控要求,对具备关停封填条件、不予保留取水井条件、范围内的灌溉水源进行替换,在第二农场渠、惠农渠的支斗渠系上开口取水,新建泵站和调蓄设施,配套田间工程,解决地下取水井关停后的葡萄种植和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建设水库工程。在平罗县第二农场渠、唐徕渠、惠农渠新建崇岗水库、姚西水库、东灵水库和先锋水库,规划新增总库容2400万立方米,有效解决灌溉高峰期灌水难问题。
(三)积极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建设
将再生水、矿井疏干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用水计划,加强统一配置,通过完善工程措施、配套激励政策、强化配置手段、发挥市场作用等举措,建设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加大非常规水综合利用,补给用水缺口,减少污水排放。
加大再生水利用。推进城镇、工业污(废)水、农业尾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生产、城镇绿化、生态补水和市政杂用等。再生水管道敷设范围内新建规模较大的建筑工程,严格按照再生水利用规划和建设范围标准,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和建设再生水供水管网。制定再生水价格补贴制度,免除再生水二次污水处理费,逐步实现再生水水价低于常规水源水价。
专栏3 现代水网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1.水资源配置工程。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石嘴山支线工程,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大武口区、平罗县受水区配套工程。 2.供水保障工程。三县区“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供水水源工程,惠农区盐湖沟及三三支沟提水工程。 3.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银川都市圈城乡中线供水工程,两区一县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工程,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灌溉提升改造工程,贺兰山东麓沿山井灌区水源替代工程,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平罗县河东扬水灌区灌排设施配套工程,平罗县2021年—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平罗县沿黄干渠扬水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4.新建水库工程。新建小型水库4座,均位于平罗县,分别是第二农场渠的崇岗水库,唐徕渠的姚西水库,惠农渠的先锋水库和东灵水库,规划新增总库容2400万立方米。 5.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城镇、工业污(废)水、农业尾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开展石嘴山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和平罗县工业园区太西园中水厂建设工程;实施贺兰山东麓雨洪水资源利用工程。 |
加大雨洪水利用。充分利用贺兰山东麓的拦洪库、滞洪库进行联合调度,为农业灌溉、星海湖沙湖等湖泊湿地、水产养殖、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水资源补充。以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建设为契机,借助沿山采砂坑和蓄水池实施雨洪水综合利用工程,完善配套设施。
五、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通过消隐患、强弱项、提能力、强监控等综合应对和管控措施,大力推进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以黄河干流和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加强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基本建成现代化防灾减灾体系。
(一)完善黄河干流及入黄支流防洪工程体系
在河段堤防安全标准区建设上见实效。把保障黄河石嘴山段108公里长治久安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方针,落实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按照一般河段50年一遇、城市河段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立足安全稳固,实施两岸堤防、河道控导、滩区治理、城市防洪等工程,实现堤防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河道河槽河床、排洪输沙功能基本稳定,保障黄河长久安澜。
实施黄河右岸石嘴山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在现有防洪体系基础上,结合滨河大道改造,实现黄河标准化堤防封闭,境内黄河堤防隐患基本消除,确保两岸堤防稳固安全、有效防洪防凌。自黄河右岸头道墩起至都思兔河新建标准化堤防56.26公里;在辖区境内所有跨黄河大桥上游堤防段增建防浪墙3.0公里;对回水段堤防未达标和位于险工工程段沟口未治理的重要支流以及退水渠(沟)堤防加高5条,总长度21公里。
完善河道控导。强化老旧及频繁出险的河道工程治理,进一步稳定并控制河势,境内黄河水患基本消除。结合各段河道特性,采取微弯型整治方案及就岸防护相结合的方式整治河道,河道整治工程10处,其中平罗县9处、新建、加固坝垛51道(座)、护岸0.58km;惠农区1处,加固护岸1段。
实施滩区治理。加强黄河平罗段、惠农段滩区治理,对影响黄河滩区行洪的建(构)筑物、农作物等,严格按照自治区划定河道治导线、五年一遇防洪标准水位线,以及漫滩区、高滩区、护岸林等范围,分类施策持续抓好常态化管控。实施滩区退耕还湿,支持奶产业、肉牛和肉羊等重点特色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城市防洪减灾体系
以大武口区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建设与河湖湿地、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通过完善河道、管网、蓄滞洪区、泵站等,畅通洪水涝水出路,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减灾体系。
加快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通过堤防及河道整治、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城市外围排洪沟道治理建设等,优化完善城市行洪蓄洪排涝空间布局,构建城市防洪圈,提高城市防洪标准。
推进城市排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灵活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雨水管网收集系统,新建四排入黄排涝泵站,构建自建自渗、蓄洪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提高城市抵御灾害能力。
建设降水集蓄工程。充分利用自然洼地、生态湿地、水保工程等,推进降水集蓄工程与城市排涝工程衔接,最大限度收集、贮存、处理降水,鼓励城市绿化、河湖补水等生态用水加大降水利用量。
(三)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本着“补短板”、“提标准”、“消隐患”、“强监督”的总体要求,采用“分段导引、合理归并、集中入库、有序泄排”的方式,全面完善“导、拦、泄、滞、排”的防洪工程体系和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上能导、中能滞、下能排”,全面提升贺兰山东麓石嘴山段蓄洪拦洪滞洪能力。
推进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生态化建设。实施沟头水源涵养、沟道边坡砌护、沟口冲积扇生态治理等项目,对现有防洪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通过导洪堤建设,导引洪水入库,加固治理拦洪库,提高洪水调控能力,疏通排水沟道,使大武口城市区、惠农工业园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段落50年一遇。新建加固导洪堤26条,综合治理大西伏沟、桃箕沟等泄洪、排洪沟道18条。
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组织开展水库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降等报废,强化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工程安全隐患,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完成镇朔湖、大武口、高庙湖、雁窝池、西河桥拦洪库除险加固,完善水库管理设施。
推进中小河流提标治理。加强河西大黑沟、归德沟,河东红崖子山山洪沟道综合治理。按照生态治河理念,以保证防洪排水安全为基础,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兼顾上下游、左右岸,集中连片推进综合治理,通过堤防、护岸、清淤、除障、疏浚等工程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缓解水土流失,疏通中小河流防洪排水脉络,形成标准适宜、安全可靠的中小河流洪水防御体系。
(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在已有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基础上,加快融入自治区水旱灾害“四预”应用系统,加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形成全市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提高“四预”能力。在自治区“四预”系统基础上,加强雨水情分析研判,完善预警发布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升防洪抗旱模拟预演水平,滚动制定完善防洪调度方案和暴雨洪水防范应对措施。
强化水库安全度汛保障。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进一步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加强调度运用监管。
加强抗旱减灾能力建设。以灌区末端为重点,新建一批小型水库,合理建设一批抗旱备用水源工程,提升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水平,稳步提升抗旱水源保障能力。
专栏4 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1.黄河石嘴山段治理工程。新建黄河宁夏段头道墩至都思兔河段右岸综合治理滨河道路工程56.26公里,增建防浪墙3.0公里,回水段堤防加高5条21公里(平罗县2条14.5公里,惠农区3条6.5公里),河道整治工程10处(平罗县9处、新建、加固坝垛51道(座)、护岸0.58km,惠农区1处、加固护岸1段);新建平罗县第四排水沟入黄排涝泵站1座。 2.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新建加固导洪堤26条61.65公里,其中加固33.28公里、新建28.37公里;治理泄洪沟道14条64.95公里,砌护56.4公里(单侧计量),清淤23.91公里;治理排洪沟道4条,铺设沥青防汛抢险道路136.88公里。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镇朔湖、大武口、高庙湖、雁窝池、西河桥拦洪库除险加固,库区清淤扩整开挖土方418万m3,铺设坝顶沥青防汛抢险道路52.79公里。 4.中小河流提标治理。大水沟下段、大黑沟、归德沟、红崖子山二道沟、都思兔河,治理总长28.6公里。 5.乡镇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共实施4处,其中平罗县1处、惠农区2处、大武口区1处。 |
六、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依托,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一)加强重点河湖保护治理
以现有河湖湿地格局为基础,以实施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为首要任务,以促进水体流动性、水质良好性、生物多样性、景观亲水性为目标,加大黄河石嘴山段、沙湖、星海湖等重点河湖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实施全市水生态修复行动,加强水动力循环,大力推进生态渠道、生态护岸等生态工程建设。
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以黄河金岸为轴线,对主要湖泊湿地群进行清淤扩整,织就沟渠、湖泊相交织的水系网络,形成“蓄排联合,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河湖水环境生态圈。通过实施湿地公园水系岸线整治、滨岸带修复、湖泊水道清淤、调控水位、植被恢复、栖息地修复等工程,形成以沙湖、星海湖为核心,对散布的瀚泉海、镇朔湖、姚西湖等多个湖泊湿地进行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系统。
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统筹石嘴山市农村水系现状,主要围绕典农河(第三排水沟),第五、第六、第七排水沟及五二、五三、五四支沟,三二支沟等,通过实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提高农村水系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功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河流空间管控。按照河湖分级管理原则,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整体改善石嘴山市水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空间,实现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总目标。
加强灌区盐渍化治理。按照“控源头、畅出路、辅调整”的治理思路,遵循轻度治理、中度减轻、重度控制的原则,实施盐碱地改良工程。综合采取田间沟道系统治理、暗管排水、完善电排站布局、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措施和秸秆还田、深松深翻、测土配方施肥等农艺措施和化学改良措施,高效利用盐碱地50万亩。开展盐碱地技术改良集成应用,提高盐碱地治理效果。
(二)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创新水土保持建设模式。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赢为目标,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葡萄酒、枸杞、奶产业、肉牛肉羊等“9+3”重点产业发展,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保护治理为辅,加强水土保持林、四旁林、经果林、人工草地建设。围绕侵蚀沟道治理和雨洪水资源利用,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改造和新建小型水保工程。
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河东台地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三县区水土保持林、封禁保育等水保工程,提高生态安全、生活富裕等方面保障水平,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小流域着力构建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生态环境。实施贺兰山东麓山前生态保育带“绿道”及山下生态产业带宽幅“绿廊”工程,建设滨河大道、典农河等绿色生态廊道,构筑贺兰山东麓绿色生态屏障,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规划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
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巩固提升贺兰山生态修复治理成果,落实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任务措施,加强山林治理,重点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使第一、二、三、五水源地及大水沟水源地植被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结构趋于稳定,功能更加完善,采用多树种混交、优选适地树种、乔灌草结合等措施,管护抚育天然林、改造修复退化林分、补植补造未成林,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依法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封禁保育、轮封轮牧等措施,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依法实施自然修复、封育退耕退牧,加强人类活动管控。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
坚持源头防控、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相结合,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统筹水污染点源、面源与内源综合治理,稳定改善重点排水沟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完善跨区域、上下游、多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黄河出入境断面平均水质稳定保持在II类。
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明晰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格入河(湖、沟)排污口审批备案管理,依法严禁新增工业企业直排口;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依法杜绝入河、入湖、入渠、入沟的工业企业直排口死灰复燃。实施工业园区节水与治污处理一体化工程,实现非常规水源替代,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减少直接入河湖、沟污染物排放量。
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以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为重点,大力实施节水改造,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进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梯级优化利用。培育节水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和企业,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分类聚集、入园管理,并建设和完善废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强化工业园区废污水达标排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建设,有序推进老城区雨污合流管道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
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将水利建设、农业生产、生态建设相结合,调整种植结构,实施节水灌溉;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市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用包装物残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结合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民用水与农技服务组织发展,规模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水肥一体化、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减污控污;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分类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结合厕所革命,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构建长效运维机制,实现达标排放,建设美丽乡村。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加强现有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完善水质监测监控设施、保护区围栏和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高水源地监测和应急预警能力。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防止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排污口、垃圾等污染源死灰复燃。
专栏5 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重点任务
1.重点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黄河滩区治理及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典农河河道综合治理,大武口区星海湖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平罗县先锋湖、瀚泉海、姚西湖等湖泊综合治理,惠农区滨河水系连通工程及高庙湖—西河桥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2.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平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大武口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惠农区五排、六排、七排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沟道综合治理总长76.73公里,疏浚145公里。 3.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工程。石嘴山市一、二、三、五水源地涵养提升,黄河东岸陶乐地区、贺兰山平罗段、惠农区大王泉沟、小王泉沟、大黑沟、红果子沟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 4.水环境治理保护工程。三二支沟大武口区段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星海湖西域水污染治理,都思兔河流域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城市水源地维修更换围栏、标识牌、界桩等,补充完善视频监控等设施。 5.地下水环境管理保护工程。关停石嘴山市企业自备井、G110以西农业灌溉机电井,新建石嘴山市大武口南片区山前灌溉水源替换工程、贺兰山东麓石嘴山段(大武口北片区)生态绿化水源替代工程、石嘴山市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和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绿化和葡萄种植供水保障工程,配套地表水供水设施。 |
强化地下水环境管理保护。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量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管控。巩固提升超采区治理成果,结合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和贺兰山东麓沿山井灌区水源替代工程的实施,完成水源转换,保护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分区管控,河西灌区适度开采浅层地下水,依法关停城乡供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贺兰山保护区、G110国道以西和渠道渠系覆盖范围内且供水保障率达到50%以上的农用机电井,保留葡萄酒庄酿酒、生活取水井,合理优化地下水开采布局。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深层地下水。
七、加快智慧水利建设
对标“安全、实用”的国家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和自治区网络强区部署,结合全区数字治水工程建设,以科技为第一生产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与水治理智能应用为重要推动力,以数字治水安全建设为保障,加快形成“全域覆盖、万物互联、人机交互”的数字治水网络空间,着力发挥信息化在系统治水中的关键作用,有效提升水利工程运用和管理的效率和效能。
(一)加快智能感知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各县区已建的采集监控设备设施,加强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土流失、水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等监测站网建设,实现水位、水情、雨情、视频、管网压力、流量、水质五参数等数据的智能感知、采集,通过数据接收引擎、数据治理引擎、数据解算引擎对数据进行汇聚、治理、解算分析,然后将监测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数据库。
流量智能感知体系建设。在2014年和2020年两期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已经建设的大量水位、流量等智能感知监测站点基础上,扩大辖区内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等实时在线监测范围,充分利用区块链、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新手段,加强信息采集与监测,提升水利感知智能水平。通过在管网上安装管网流量计,利用物联网网关(RTU),对1万方以上工业用水户实施管网流量远程在线监测。加强重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常规监测和市、县行政监测断面水量水质的在线监测。
视频智能感知体系建设。根据“河长制”及河道管理要求,在典农河、第五排水沟等10条主要河道和域重点涵闸、重点水质监测断面、排污口、居民聚集地以及其它要害部位增加针对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的高清视频点建设,通过图像智能分析,实现水域岸线侵占、河道非法采砂、水面漂浮物清理、入河排污口监控、非法倾倒垃圾、河道湖库水情工情险情、工程建设与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控与自动预警。
(二)加快完善水利信息网
以实时性、及时性为核心,扩充水利业务网络覆盖面和带宽,推动全要素水利大数据向水利云汇聚,提升水利大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在线共享和服务能力,提高水利信息化装备水平,满足水利管理和服务现代化要求。
水网络覆盖与提速工程建设。扩大水网络覆盖范围,建设重点水闸、水库最后一公里光纤通信链路,建设贺兰山东麓北斗卫星通信监测站点集群,加快水网络扩容提速,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网络扩容为100兆带宽,重点水闸、水库业务网络扩容为20兆带宽,黄河沿岸堤防业务网络扩容为10兆带宽。
加强水利信息共享。对接自治区水利大数据中心,推动大数据在政府水治理中的应用,提升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上下级政府的沟通,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在行业内共享水利信息、数据标准、数据目录以及政策规范。加快水利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水利数据资源管理与交易规则,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探索信息共享安全高效的管理模式。
(三)推进水利业务智慧应用
加快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水形态数字化智慧应用,构建全市生活、生产、生态发展水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现代水治理体系协调发展。
加快水资源智能应用。积极融入全区水资源智能管理平台,整合石嘴山市各方水资源数据,完善用水量控制管理、用水效率控制管理、水资源监督管理考核、水资源支撑保障业务应用,为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快捷高效的数据支撑,为水利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全面的数据支持。
推进数字水服务融合应用。紧扣市级水利管理业务需求,依托水利厅数据中心和已建信息化业务应用,融合建立水库管理综合信息、灌溉管理综合信息、人饮管理综合信息、河(湖)长制综合信息、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水旱防御综合信息、工程建管综合信息和用水权改革业务微应用,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关键指标、关键数据、业务关联数据的分析和展示。
(四)增强数字治水安全建设
坚持网络安全与数字治水相辅相成,准确把握网络安全风险发生的规律、动向、趋势,构建完善以运行安全、信息安全为重点的水网络安全体系,有效提升数字治水的安全保障能力。
保障水网络运行安全。市级水务部门成立专门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构,区县级水利部门设置专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加强运行维护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形成一支专业的运行维护队伍。加强系统运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改进运行维护工作。完善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安全等级,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保障水网络信息安全。完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落实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制度,实施水利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确保重点领域水信息安全。构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应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减少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
(五)提升管理设施维护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更新管理体系、完善管理设施、优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人的能力提升建设,构建标准化的信息化工作环境,有效提升水利人的信息管理能力。
加强水利单位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运维保障体系建设、水利桌面云建设、完善水利会商中心及水利视频会议系统、推行“互联网+水利人”能力提升行动,建设水文化工程、水图书馆工程和水利制度化工程,完善基层单位信息化工作环境及系统运行环境。
专栏6 数字治水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智能感知体系建设:包括流量智能感知体系建设和视频智能感知体系建设。 2.水利信息网建设:包括水网络覆盖工程,水网络提速工程,水利数据安全利用工程。 3.水利业务智慧应用建设:加快石嘴山市水资源智能应用,融合水利厅数据中心和已建信息化业务应用,构建石嘴山市水利业务微应用。 4.管理设施能力建设:水利单位管理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水利人能力提升工程。 |
八、深化现代水治理体系改革
按照“重创新、建机制、激活力”的思路,围绕节水机制、水域岸线利用、水利工程产权和水利投融资、能力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工作,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管理和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治水管水水平,为改革开放创新市、社会治理和谐市建设作出水利贡献。
(一)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
继续强化落实河湖长制。以落实河湖管护各方责任为中心,不断优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完善断面交接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绩效评价考核,深化“首长责任链”“部门共治圈”“公众监督台”制度创新。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坚持各方协同治理,实施河湖生态空间带修复,复苏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保护和永续利用“双赢”。
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在起草制定《石嘴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经验基础上,研究出台《石嘴山市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管理细则》、《石嘴山市水资源税收入分配使用办法》。完善水行政执法与综合执法改革的有效衔接,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成立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建立水利与公安、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水资源违法违规线索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推进涉水公益诉讼全覆盖。
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坚决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优化调整三大空间用水,保障生活用水、节约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统筹配置黄河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水资源,形成“分质供水、优水优用”的用水体系。完善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办理工作,完成水资源专项整治和整改。落实自治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强化市域内水资源预警管理,完善地下水管控能力建设,实行水资源超载预警制度。依法对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用水项目和取水许可执行“双限批”制度,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行用水后评估制度,对用水户的红线指标、取水许可、用水权、节水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严防空占指标、改变用水水源和用途的行为。建立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监督考核制度,将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地下水约束管控、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规划约束性指标纳入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二)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推进水资源价格和水工程市场化改革,拓宽水利项目投融资渠道,开放投融资市场,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逐步形成分层级、分类型、多元化、可持续的水利投融资机制。
拓宽政府筹资渠道。继续发挥政府投入在水利投融资领域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加大对幸福河湖、农田水利建设、重点供水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用足、用活政策红利和资金,统筹安排保障水利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扩大市场融资规模。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积极搭建水利投融资平台,支持水利投资主体以城乡供水特许经营权以及原水、供水、污水处理等预期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建立“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节水投入长效机制,积极支持保障节水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国企、民企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在创新模式、增强活力、形成示范等方面发挥优势。
(三)加强水利行业监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全面解决涉水各领域中因人的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水安全问题为目标,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让水利行业监管“强起来”,形成水利行业齐心协力的监管格局。
对江河湖泊的监管。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在对“盆”的监管上,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在对“水”的监管上,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对水资源的监管。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按照“四水四定”原则,体现水资源管理“最严格”的要求,全面监管水资源的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工作。制定完善水资源监管标准,建立节水标准定额管理体系,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控,整治水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水平开发等各种现象。进一步完善规划与调度配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与水资源税征收、计划用水与用水定额、用户水价改革、取水计量监测统计等重要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手段。
对水利工程的监管。坚持质量第一、建管并重,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水利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监管流程化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项目法人负责、设计单位把关、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五位一体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动态化监管模式,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
对水土保持的监管。加强贺兰山石嘴山市段自然封育管理力度,强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监管与执法、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强“查、认、改、罚”各环节监管,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开展监测,分类实现水土保持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及时掌握并发布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治理成效,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对水利资金的监管。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健全完善覆盖水利各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各环节的内控体系,持续强化水利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预算管控约束,规范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扎实开展各类审计调查工作,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严厉打击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得到安全高效利用。
对行政事务工作的监管。将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安排,水利政策法规制度作出的规范性要求,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点任务及其他需要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九、加强水文化保护传承
充分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加强黄河石嘴山段历史文化遗产研究和利用,大力实施水文化传承创新工程,搭建有品牌力的文化载体,建设有带动力的示范项目、打造有传播力的宣传平台,发展黄河文化旅游,推动黄河景观、黄河生态、黄河文化与工业文化、移民文化、军旅文化融合重组,有力提升石嘴山市水文化保护能力、展示水平和传承活力,在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建设上见实效。
(一)深度挖掘保护石嘴山水文化遗产
立足石嘴山水文化独特魅力,加强灌溉遗迹、治河器具、治水技术等实物、古籍、影像资料的普查保护,全面调查认定水文化遗产、遗址,摸清重要文化遗产底数,夯实保护工作基础。结合水文化遗产分布和地域特色,以黄河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深入挖掘市域内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古籍资源等,加强灌溉工程遗产、水文化古建筑、重要文物遗址的保护修缮和安全防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大力挖掘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治理黄河水害、兴修黄河水利历程中蕴含的红色文化资源。
(二)记载河东扬黄变迁 彰显新型灌区风貌
河东陶乐灌区自乾隆五十年始有灌溉,发展成为现今自治区生态移民的重点迁入示范区。河东黄河取水工程从古时保证率极低的惠民、利民渠自流灌溉,到锅驼、煤气、柴油、电力多座小型泵站分散扬水,直到正在建设的黄沙古渡水源泵站,河东扬黄的变迁,记载着智慧的人民勤劳的奋斗史。随着银川都市圈中线工程的实施,这些分散扬水泵站即将光荣“下岗”,依托黄河堤路结合工程休息驿站保留高仁乡、三棵柳扬水站址及设备,装修、装饰厂房和机电设备,将其提升改造为展示河东灌区文化和移民文化的展示馆,并通过休闲放松的书吧、茶吧等形式让群众沉浸式体验灌水工程和人文历史演变。
(三)展现黄河治理历程 讲好黄河故事
从古至今,利用和治理黄河就是当地人文发展的历史,治理黄河是宁夏的重中之重。依托平罗天河湾文化公园建设展示平台,以半封闭长廊型式展示河西引黄自流灌区灌排水系历史演变、古渠古闸建筑样式,按历史脉络展示西夏时期的卷埽技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群众使用过的木架四面体、草土进占等治河技术,以及现在的现代化科学治河技术,呈现新中国成立后宁夏人民的治黄成就。以展现黄河人文历史变迁及宁夏人民在利用黄河治理黄河中不断摸索的治黄精神。
(四)传承黄河丝路文化 再现古渡口盛景
得黄河水运之便利,明代石嘴子曾沿黄河河岸开埠设局数家,出现万商群集、羊毛价高、万船竞发、盛极西北的局面。以国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深挖石嘴子历史脉络,恢复惠农区石嘴子古渡原貌,建设黄河古渡舫项目,再现古丝绸之路上商贾云集、以商兴市的水旱码头景象。依托黄河流域宁夏段面积最大、品种最多的天然湿地红柳生态区,打造“以黄河文化为载体,以万亩红柳为特色,以生态保护为主题”的湿地保护宣教基地,展现特色魅力红柳园。
(五)挖掘山水文化 宣扬水生态文明
石嘴山西倚贺兰、东滨黄河,山水环抱,奇石点缀,历史上深受山洪灾害之威胁,建国后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逐步变威胁为资源,建设了北武当河生态长廊。规划依托长廊内已有房屋建筑设施,集中展示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大武口武当庙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北武当河生态治理以及沙湖、星海湖等湖泊水生态建设成就,宣扬石嘴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样板。
专栏7 水文化保护传承建设重点任务
1.河东灌区文化展示馆。保留高仁乡、三棵柳扬水站址及设备,重装厂房、翻新设备、商业开发,将其提升改造为展示河东灌区文化和移民文化的展示馆。 2.天河湾治黄展示平台。依托天河湾文化公园以半封闭长廊型式展示引黄古灌区、治黄技术及治黄成就,展现宁夏人民的治黄精神。 3.黄河古渡坊万亩红柳园。恢复惠农区石嘴子古渡原貌,完成黄河古渡舫建设,打造万亩红柳园湿地保护宣教基地。 4.北武当水生态文明展示馆。依托北武当河生态长廊已有房建设施,集中展示山洪沟道、小流域治理和沙湖等湖泊水生态建设成就,宣扬石嘴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样板。 |
十、重点工程及投资规模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成熟度和实施效果、地方经济基础、国家有关专项引导方向和中央财政投资可能规模,统筹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顺序,优先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优先安排条件成熟的重点工程,优先实施效果显著的示范项目,最大程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提升石嘴山水安全保障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经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规划实施五类68项水安全保障重大项目,匡算总投资141.85亿元,其中,银川都市圈城乡中线供水工程为续建项目,“十三五”已完成投资0.31亿元;“十四五”时期规划项目投资90.38亿元,占总投资的63.7%;储备项目规划投资51.15亿元,占比36.1%。
专栏8 “十四五”时期规划项目投资匡算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县区 | 总投资 | 十四五投资 | 其中中央投资 |
合计(五类68项) | 1418468 | 903842 | 579275 | ||
一 | 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 858480 | 535194 | 287157 | |
1 | 水资源配置工程 | 303147 | 206147 | 88190 | |
1.1 | 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石嘴山支线工程 | 大武口区、平罗县 | 107400 | 107400 | 26342 |
1.2 | 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 | 平罗县 | 42747 | 42747 | 25648 |
1.3 | 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大武口区受水区配水管网工程 | 大武口区 | 23000 | 23000 | 13800 |
1.4 | 新建崇岗、姚西、东灵、先锋水库工程 | 平罗县 | 30000 | 8000 | 6400 |
1.5 | 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供水水源工程 | 惠农区 | 95000 | 20000 | 12000 |
1.6 | 惠农区盐湖沟及三三支沟提水工程 | 惠农区 | 5000 | 5000 | 4000 |
2 | “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 | 142782 | 142782 | 72674 | |
2.1 | 大武口区苦咸水改水项目 | 大武口区 | 2733 | 2733 | 2186 |
2.2 | 大武口区“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 | 大武口区 | 50500 | 50500 | 30300 |
2.3 | 惠农区“互联网+农村供水”工程 | 惠农区 | 25000 | 25000 | 15000 |
2.4 | 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 | 平罗县 | 45138 | 45138 | 13541 |
2.5 | 平罗县河西地区城乡供水水源替换工程 | 平罗县 | 17200 | 17200 | 10320 |
2.6 | 平罗县河东地区供水一期工程净化水厂项目 | 平罗县 | 2211 | 2211 | 1327 |
3 | 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 | 287751 | 129765 | 89792 | |
3.1 | 银川都市圈城乡中线供水工程 | 平罗县 | 133098 | 130000 | 78000 |
3.2 | 平罗县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 | 平罗县 | 42986 | 15000 | 9000 |
3.3 | 惠农区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 | 惠农区 | 90000 | 10000 | 6000 |
3.4 | 大武口区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 | 大武口区 | 50000 | 30000 | 18000 |
3.5 | 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灌溉提升改造工程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15100 | 15100 | 9060 |
3.6 | 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平罗县河东扬水灌区灌排设施配套工程 | 平罗县 | 80000 | 50000 | 40000 |
3.7 | 平罗县2021年~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 平罗县 | 3000 | 3000 | 2400 |
3.8 | 平罗县沿黄干渠扬水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 平罗县 | 6665 | 6665 | 5332 |
4 | 非常规水利用工程 | 94800 | 46500 | 28500 | |
4.1 | 石嘴山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 惠农区 | 7500 | 7500 | 4500 |
4.2 | 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中水工程 | 平罗县 | 38300 | 5000 | 3000 |
4.3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平罗县 | 29000 | 29000 | 17400 |
4.4 | 平罗县红崖子工业园区中水厂建设工程 | 平罗县 | 15000 | 2000 | 1200 |
4.5 | 贺兰山东麓山洪水蓄积利用工程 | 大武口区 | 5000 | 3000 | 2400 |
5 | 节水型社会建设工程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30000 | 10000 | 8000 |
二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223552 | 137372 | 109898 | |
1 | 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工程 | 35092 | 22492 | 17994 | |
1.1 | 黄河东岸陶乐地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 | 平罗县 | 5000 | 5000 | 4000 |
1.2 | 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综合治理工程 | 平罗县 | 11500 | 6500 | 5200 |
1.3 | 惠农区大王泉沟、小王泉沟、大黑沟、红果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 | 惠农区 | 992 | 992 | 794 |
1.4 | 平罗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项目 | 平罗县 | 12600 | 7000 | 5600 |
1.5 | 一、二、三水源地涵养提升项目 | 大武口区 | 5000 | 3000 | 2400 |
2 | 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 11800 | 11800 | 9440 | |
2.1 | 三二支沟大武口区段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大武口区 | 3000 | 3000 | 2400 |
2.2 | 星海湖西域水污染治理项目 | 大武口区 | 2000 | 2000 | 1600 |
2.3 | 都思兔河流域水环境及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 平罗县 | 6800 | 6800 | 5440 |
3 | 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 68733 | 32053 | 25642 | |
3.1 | 黄河平罗段左岸滨河湿地及四排口湿地生态保护工程 | 平罗县 | 28000 | 15000 | 12000 |
3.2 | 平罗县先锋湖湿地综合整治工程 | 平罗县 | 13500 | 3500 | 2800 |
3.3 | 星海湖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 大武口区 | 6000 | 3000 | 2400 |
3.4 | 平罗县瀚泉海水环境及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 平罗县 | 9180 | 2000 | 1600 |
3.5 | 典农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 平罗县、惠农区 | 2553 | 2553 | 2042 |
3.6 | 高庙湖—西河桥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 惠农区 | 3000 | 3000 | 2400 |
3.7 | 惠农区滨河水系连通工程 | 惠农区 | 6500 | 3000 | 2400 |
4 | 灌区盐碱地治理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20000 | 5000 | 4000 |
5 | 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 41900 | 20000 | 16000 | |
5.1 | 平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 | 平罗县 | 22000 | 10000 | 8000 |
5.2 | 大武口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 大武口区 | 8900 | 5000 | 4000 |
5.3 | 惠农区五排、六排、七排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惠农区 | 11000 | 5000 | 4000 |
6 | 地下水环境管理保护工程 | 46027 | 46027 | 36822 | |
6.1 | 石嘴山市大武口南片区山前灌溉水源替换工程 | 大武口区 | 12681 | 12681 | 10145 |
6.2 | 贺兰山东麓石嘴山段(大武口北片区)生态绿化水源替代工程 | 大武口区 | 11911 | 11911 | 9529 |
6.3 | 石嘴山市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 | 惠农区 | 9800 | 9800 | 7840 |
6.4 | 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绿化和葡萄种植供水保障工程 | 平罗县 | 11635 | 11635 | 9308 |
三 | 防洪提升工程 | 281646 | 198086 | 158469 | |
1 | 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工程体系 | 169200 | 126200 | 100960 | |
1.1 | 黄河宁夏段头道墩至都思兔河段右岸综合治理滨河道路工程 | 平罗县 | 93200 | 93200 | 74560 |
1.2 | 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项目 | 平罗县、惠农区 | 21000 | 10000 | 8000 |
1.3 | 黄河石嘴山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平罗县、惠农区 | 50000 | 20000 | 16000 |
1.4 | 平罗县第四排水沟入黄排涝泵站 | 平罗县 | 5000 | 3000 | 2400 |
2 | 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100614 | 62054 | 49643 |
3 |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11832 | 9832 | 7866 | |
3.1 | 平罗县大水沟下段综合治理工程 | 平罗县 | 5000 | 3000 | 2400 |
3.2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归德沟综合治理项目 | 大武口区 | 1377 | 1377 | 1102 |
3.3 | 石嘴山市惠农区大黑沟流域防洪体系综合治理项目 | 惠农区 | 2313 | 2313 | 1850 |
3.4 | 都思兔河平罗段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平罗县 | 1842 | 1842 | 1474 |
3.5 | 平罗县红崖子山二道沟(红翔新村区域)防洪治理工程 | 平罗县 | 1300 | 1300 | 1040 |
四 | 水利信息化及其他 | 35790 | 19190 | 15352 | |
1 | 水利感知网建设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12290 | 5890 | 4712 |
2 | 水利信息网建设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6000 | 3000 | 2400 |
3 | 业务应用提升工程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8300 | 4800 | 3840 |
4 | 管理设施和科研能力建设 | 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 9200 | 5500 | 4400 |
五 | 水文化建设 | 19000 | 14000 | 8400 | |
1 | 平罗县河东扬黄变迁文化建设 | 平罗县 | 8000 | 5000 | 3000 |
2 | 天河湾黄河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平罗县 | 2000 | 2000 | 1200 |
3 | 平罗县镇朔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平罗县 | 3500 | 3500 | 2100 |
4 | 惠农区黄河丝路文化建设 | 惠农区 | 500 | 500 | 300 |
5 | 大武口区山水文化建设 | 大武口区 | 5000 | 3000 | 1800 |
“十四五”规划投资90.38亿元,按建设任务分,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投资53.52亿元,占“十四五”规划投资的59.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13.74亿元,占15.2%;防洪提升工程19.81亿元,占21.9%;水利信息化及其他1.92亿元,占2.1%;水文化建设1.4亿元,占1.5%。
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中央投资57.93亿元,占64.1%;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融资配套32.46亿元,占35.9%。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有利环境影响
本规划的实施,可进一步优化石嘴山市水资源配置,增强应对风险能力,基本实现水安全保障目标,支撑石嘴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提高防洪减灾保障能力。通过黄河干流及其支流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提标升级和防洪体系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城市、工业园区及引扬黄灌区的防洪体系不断完善,防洪减灾安全保障程度将得到显著提升,显著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提高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安排实施一批水源工程和引提水工程,建成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可有效解决水资源空间和时间不均衡问题,为石嘴山市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为改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条件,为石嘴山市产业合理布局、工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可切实保证粮食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供水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显著改善了区域水资源条件,可有效支撑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经济发展得到保障,产业结构和规模随之变化,新兴产业将得到迅速发展,劳动力需求大量增加,从而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伴随着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增加,带动与之相关的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随着工农业及城镇节水的持续推进,将使全社会节水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的实现。
整体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本规划实施对缓解石嘴山市水资源紧缺状况,保障重要领域、重点区域供水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显著效果,通过增加供水、有效节水实现水资源空间均衡,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规划石嘴山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和土地盐碱化状况得到显著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巩固提升,河湖生态状况基本实现健康稳定,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二)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本规划工程建设占用土地,施工期间还会产生“三废”和噪声污染、水土流失等,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道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并可能对自然景观、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同时,部分水库建设淹没占地移民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灌区节水工程建成运行后,减少了沿程和田间的渗漏,可能对输水渠沿途的植物生长和地下水的补给带来不利影响;灌区退水的减少,可能对灌区盐分平衡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对策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一是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持湖库和地下水的合理水位。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是坚持用法律和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工程选址时,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控措施,尽量避开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避免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三是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五是优化工程设计减缓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要优化工程设计,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和控制水利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十二、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实施机制,促进政策协同,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各类规划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紧密结合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石嘴山市水安全保障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石嘴山市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深度,全面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锐意进取、实干苦干,不折不扣推动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规划引领。各县(区)地方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必须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实施机制,加强本规划与空间规划、生态、林业、交通、旅游、环保、市政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规划基础设施,科学预留生态建设廊道。要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各地、各部门应按照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规划项目,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深化前期工作。《规划》所列项目不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任务,在落实中要认真履行建设程序,扎实做好各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判定风险因素,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水量分配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科学有序实施。项目单位要保证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对建设条件、移民占地、用水总量指标、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经论证协调仍难以有效解决的项目,不得审批和建设。
拓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社会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加强骨干水利设施的建设。加大农田水利、水资源调配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体制,通过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缓解水利项目资金缺口,扭转水利基础设施滞后的局面。利用水务融资平台,加强与银行、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金融债券、贷款等方式筹措地方配套资金。
完善监督评估。加强规划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规划实施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各部门、各县区要将建设监督和效果评估工作要求融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及时开展项目评估,做到项目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