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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大礼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之⑤“企业上市政策”
时间:2022-07-21 17:25 来源:石嘴山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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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政策


▲对在境内外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政规发〔2022〕1号)

▲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如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符合规定的可依法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扣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依法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4号)

▲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到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融资。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推广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易贷”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配套机制。

政策依据:(《关于振作工业经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宁发改产业〔2022〕2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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