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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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5万吨高纯多晶硅配套盐酸解析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在现有高纯多晶硅生产线的基础上配套建设一套年产12000吨的盐酸解析装置,内设盐酸解析单元、硫酸干燥单元、尾气吸收单元、氯化氢压缩单元及盐酸储运单元。项目总投资3847.84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1.8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盐酸解析单元废气、硫酸干燥单元废气、氯化钙溶液提浓工序废气、罐区废气,经废气管道收集后送至尾气处理单元尾气吸收塔(石灰乳吸收)和碱洗塔(酸碱中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装置区冲洗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尾气处理单元废水以及高盐废水。装置区冲洗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废气喷淋系统以及循环水补水系统,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依托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处理,均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氯化氢压缩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音设施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硫酸干燥单元产生的废酸液(桶装)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废暂存间(660m2)暂存,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